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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技能四川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7 13:53:3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中国行动”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党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在党委领导下,政府主导、政策支持,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深化改革。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制约技能人才工作的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措施体系,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坚持服务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贴四川发展需要和技能人才需求,改进和完善培养模式,加快培育支撑“四川制造”“四川创造”的技能川军。


(四)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四川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着眼解决四川结构性就业矛盾,以提升就业技能和构建技能四川为引领,提升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围绕急需紧缺领域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助推四川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党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在党委领导下,政府主导、政策支持,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深化改革。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制约技能人才工作的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措施体系,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坚持服务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贴四川发展需要和技能人才需求,改进和完善培养模式,加快培育支撑“四川制造”“四川创造”的技能川军。


(四)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四川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着眼解决四川结构性就业矛盾,以提升就业技能和构建技能四川为引领,提升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围绕急需紧缺领域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助推四川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时期新增技能人才280万人以上;至“十四五”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力争达到30%,高技能人才在技能人才中的占比力争达到30%。


(二)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产业园区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100个。


(三)全省技工院校达到120所,在校学生累计达到20万人;建设国家级、省级优质技工院校不少于15所,优质专业数量达到30个,建成10个技师学院(职业培训)集团。


(四)建设职业技能大赛集训基地30个、探索评选一批办赛基地,争创全国、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五)遴选培养80名卓越工程师、遴选60名天府工匠、遴选四川技能大师100人、四川省技术能手250人。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技能四川政策体系





1.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政策体系建设。以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技能人才统计分析,全面系统谋划技能人才发展目标、工作任务、政策制度、保障措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四川特色技能人才“1+N”政策制度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实践,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全面增强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2.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加强数字技能培训,普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积极参与开发、推广职业培训包,加强职业培训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持续实施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动各地建设职业覆盖面广、地域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3.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完善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新型学徒制、职工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相结合,建立与薪酬、岗位晋升相互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可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参照有关规定直接认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鼓励企业打破学历、身份、比例等限制,对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环境。


4.构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市(州)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四川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围绕四川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统筹管理、定期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广“赛、展、演、聘、会”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推动市县积极举办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提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信息化水平。参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世界技能博物馆、世界技能能力建设中心、世界技能资源中心建设。建设职业技能大赛集训基地30个,推进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研究中心和竞赛联盟建设,共建共享一批竞赛集训基地,加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研修和成果转化。



(二)实施“技能提升”工程





5.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经济新业态新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能力。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对接技能密集型产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和骨干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训深度融合。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推广应用虚拟仿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制培训和职业培训券。建立健全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推动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


6.打造四川特色技能品牌。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四川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着力打造“天府新农人”“天府建筑工”“川菜大师傅”“天府技工”“天府数智工匠”等一批辨识度高、有含金量、示范效应强的省级技能品牌。鼓励和支持各地(各行业)创新政策举措,创造必要条件,大规模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示范带动本地区(行业)技能人才规模和质量整体提升,充分发挥其服务产业发展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支撑作用,增强四川特色技能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7.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技工院校,规范发展一批职业培训机构,新建一批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大纲开发、试题命制、培训考核工作;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万人次(其中:劳务品牌培训1万人次),培养1万名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持,组织一批院校“一帮一”结对帮扶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较集中的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8.支持技能人才创业创新。支持各市(州)开展技能人才创业创新培训,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级贴息政策,支持技能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创业担保、技能培训贷款。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省级基础研究、重点科研、企业工艺改造、产品研发中心等项目。鼓励技能人才专利创新。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培育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能力。



(三)实施重大平台建设工程





9.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编制《四川省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完善技工教育教学管理等政策,优化技工院校结构和布局,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建设一批全省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师资培训中心,打造一批优质院校和专业,建设10个技师学院(职业培训)集团,推动技工教育向集团化、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推动将技工院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持续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支持技工院校建设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平台。


10.加强重点培养平台建设。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20个,新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50个。鼓励各地建设本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健全项目梯次衔接和后续激励机制,持续发挥基地和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创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发挥区域辐射作用。


11.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西部高技能人才培育总部、西部工匠城、职业能力建设创新改革先行区建设。认定一批产业园区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和跨企业培训中心。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探索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文化旅游产训联盟、现代农业产训联盟,助力重点产业发展。引导政企校通过“1+N+N+N”模式建设康养托育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康养托育紧缺技能人才培养。



(四)实施技能合作工程





12.加强技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和“一带一路”等国际技能交流合作项目。落实境外职业资格境内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在四川省开展的境外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根据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实际推进我省职业资格证书国际互认工作。支持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促进技能人才流动。  


13.深化产训产教融合改革。健全企校合作机制,把深化产训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坚持产教融合、企校合作办学模式,推进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深度融合。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产业功能区聚集,支持技工院校和企业、知名高校共建产业研究院、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开展以应用技术研究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助力科技成果熟化和产业化。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协同+技工教育”的技能人才培育四川新模式,提升技能人才培训和流动配置全链条服务供给效能。


14.提升区域协同培养能力。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川渝职业能力建设协同发展,组织两省(市)有影响、有特色、有能力的企业、院校、机构采取共建共管共享模式,联合开展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区域技能人才协同培育能力。加快推进成德眉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城化,扩大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支持市(州)共建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共享、产训融合企校合作等平台,提升区域技能人才工作合作水平。



(五)实施技能评价改革工程





15.加强四川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建设。以新职业、新工种为重点,围绕川酒、川茶、川菜等行业,新开发100个四川特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每年形成包括10个评价标准(规范)和20个评价题库在内的30个紧缺技术资源建设成果。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鉴定评价题库的开发建设,为加强四川特色职业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提供基础支撑。


16.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对获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获得者等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比照认定制度。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可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实施技能激励工程





17.努力提高技能人才地位待遇。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畴,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同时,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专项特殊奖励,按规定探索实行股权激励、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并结合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统筹设置技能津贴、师带徒津贴等专项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落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和国有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新政。


18.健全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健全以政府为导向,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体系。构建以“天府卓越工程师”“天府工匠”为塔尖,“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为塔身,各市(州)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为塔基的评选表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并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实施天府青城计划,开展四川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按规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广泛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休疗养和节日慰问活动。选树一大批有代表性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单位,激励技能人才和优秀单位创先争优。


19.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院校“四进”活动,适时组织中省媒体技能采风、高技能人才宣讲团等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支持开展以技能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为重点的基础研究,形成一批四川特色理论研究成果。定期开展技能人才论坛,打造四川技能人才氛围营造主阵地,讲好技能成才故事、研究技能形成规律、传播技能文化,引导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技能成才、技能报国。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引导。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完善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加大技能四川宣传力度,精心策划宣传,广发宣传。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评估制度和数据统计制度,加强对各项计划的跟踪管理和评估考核。


(二)加大工作投入。各地要加大技能人才工作投入力度,按规定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保障能力。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技能四川行动”宣传力度,精心策划宣传活动,认真解读重大政策,注重收集“技能四川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为打造一支享誉全国的“天府工匠”队伍,建设支撑四川高质量发展的“技能川军”营造良好氛围环境。